什么是合同撤销权?


合同撤销权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权利,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合同撤销权指的是合同当事人在特定情形下,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的权利。通俗来讲,就是如果签合同的过程存在一些不正常的情况,比如一方被欺诈、胁迫等,导致签订的合同不是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那么受害方就可以通过行使这个权利,让合同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合同撤销权有明确的规定。根据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重大误解就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了错误的认识,比如对合同标的的质量、数量、价格等产生了错误理解,并且这种误解给当事人造成了较大的损失。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欺诈就是一方故意欺骗另一方,让对方基于错误的认识签订合同。比如卖东西的人故意隐瞒商品的重大缺陷,买东西的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了合同,这时买东西的人就可以行使撤销权。 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胁迫就是用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迫对方签订合同。 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显失公平就是合同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一方获得了过多的利益,而另一方遭受了重大的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也会消灭。 合同撤销权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它可以保护当事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的合法权益,让合同更加公平、公正。但在行使这项权利时,一定要注意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时间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