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司法人人格混同?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最近听朋友提到公司法人人格混同这个词,不太明白是什么意思。我担心自己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到这方面的问题,所以想了解一下公司法人人格混同具体是怎么回事,有什么表现和后果呢?
展开


公司法人人格混同是指公司与股东或其他公司之间在财产、业务、人员等方面出现混同,导致公司丧失独立的法人人格。简单来说,就是公司不像一个独立的‘人’,和股东或者其他公司的界限变得模糊不清了。 从财产混同方面来看,这是指公司的财产和股东的财产没有明确区分。比如股东随意挪用公司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或者公司的资金和股东个人资金都存放在同一个账户里,分不清哪些是公司的钱,哪些是股东自己的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财产混同就违背了公司财产独立的原则。 业务混同则是公司和股东或者其他关联公司之间的业务活动缺乏清晰的界限。例如,公司和股东开展相同的业务,交易活动不按照正常的商业规则进行,或者公司的业务由股东直接控制,没有独立的决策和经营。这种情况下,公司的业务无法独立开展,也就难以独立承担责任。 人员混同表现为公司的管理人员、员工与股东或其他公司的人员存在交叉任职等情况。比如,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股东另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财务人员、业务人员在不同公司之间随意调配,导致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无法体现公司的独立意志。 公司法人人格混同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出现公司法人人格混同,股东可能要对公司的债务负责,原本股东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保护就会被打破。所以,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持公司的独立人格,避免出现人格混同的情况。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