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招摇撞骗罪?
我在网上看到有人冒充警察去骗别人钱财,说这可能构成招摇撞骗罪。我不太明白这个罪到底是怎么回事,想知道招摇撞骗罪具体的定义是什么,什么样的行为会被认定为招摇撞骗罪,能给我详细讲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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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罪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犯罪行为。通俗来讲,招摇撞骗罪就是指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这里所说的“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既包括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包括此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他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比如,一个普通老百姓冒充警察去骗钱,或者一个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冒充法院法官去行骗,都属于这种情况。“谋取非法利益”不仅包括骗取钱财,还包括骗取荣誉、职位、爱情等其他非法利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多次进行招摇撞骗的;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恶劣政治影响的等等。 认定招摇撞骗罪,关键在于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首先,行为人要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其次,要有招摇撞骗的行为,也就是利用冒充的身份去骗取非法利益;最后,这种行为要损害到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如果只是单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没有实施招摇撞骗行为,或者虽然实施了欺骗行为但没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不构成招摇撞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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