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罪?


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罪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它是一类犯罪的统称,这类犯罪主要是指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国家经济管理活动,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在我国《刑法》中,与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相关的罪名有多个,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破坏生产经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其他方法”包括了很多可能影响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行为,比如破坏正在运行的生产线、故意中断水电供应等。也就是说,如果有人出于个人的不良目的,去破坏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就可能构成此罪。 另外,像非法经营罪也是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类的重要罪名。《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比如没有相关许可证就私自售卖烟草等专营物品,就属于非法经营行为,可能会触犯此罪。 还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