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盗窃的排除占有说是什么意思?

我遇到一个盗窃相关的事儿,不太理解‘排除占有说’。我东西被偷了,警察提到这个概念,我就想知道,这个排除占有说具体指啥,它和盗窃行为是怎么联系起来的,能帮我判断盗窃成立不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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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盗窃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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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领域中,盗窃的“排除占有说”是理解盗窃行为构成的一个重要理论。简单来说,“占有”就是对财物的实际控制和支配状态。排除占有,就是打破原有人对财物的这种实际控制和支配。 从法律角度来讲,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这里的“窃取”,其实就体现了排除占有说的内涵。当行为人通过秘密或者平和的手段,使得财物的原占有人失去了对财物的实际控制,同时行为人自己建立起了新的占有关系,就可以认为满足了盗窃罪中排除占有的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判断是否构成排除占有,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财物的性质、存放地点、原占有人对财物的控制方式等。如果财物处于原占有人的紧密控制之下,行为人要打破这种控制并建立新的占有就比较困难;但如果财物是放在相对开放、缺乏严格管控的场所,那么打破原占有关系就相对容易一些。 排除占有说对于认定盗窃罪至关重要。只有当行为人排除了原占有人对财物的占有,并且建立起自己对财物的新占有,才可能构成盗窃罪既遂。如果只是试图排除占有,但最终没有成功建立新的占有关系,可能构成盗窃罪未遂。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符合排除占有说是区分盗窃罪既遂与未遂,以及判断是否构成盗窃罪的关键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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