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裁终局制度是什么意思?

我最近在处理一些商业纠纷,听说有个一裁终局制度,但不太明白它具体是怎么回事。我想知道这个制度到底是什么意思,在什么情况下适用,对我处理纠纷有什么影响。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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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裁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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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终局制度是劳动争议仲裁中的一项重要制度。简单来说,就是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一旦生效,当事人就不能再就同一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 从适用范围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一裁终局制度的意义在于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在传统的纠纷解决机制中,可能会经历仲裁、一审、二审等多个环节,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一裁终局制度避免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久拖不决,能让劳动者尽快获得应有的权益。 对于劳动者而言,一裁终局制度为其提供了快速解决纠纷的途径。比如在追索劳动报酬等争议中,如果符合一裁终局的条件,劳动者不用再担心用人单位通过漫长的诉讼程序来拖延支付款项。 不过,用人单位也并非没有救济途径。根据该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总之,一裁终局制度是劳动争议解决中的一种高效机制,它平衡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利益,同时也保障了法律的公正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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