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证担保?


保证担保是一种常见的担保方式,在经济活动和日常生活中都比较常见。简单来说,保证担保就是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打个比方,张三向李四借了钱,王五作为保证人,和李四约定,如果张三到期不还钱,王五就替张三还钱。这就是一个典型的保证担保的例子。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保证担保做了详细的规定。其中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这就从法律层面明确了保证担保的定义和性质。 保证担保有多种分类。根据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则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只要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担保的设立需要有保证合同。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保证担保也有一定的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此外,保证期间也是保证担保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总之,保证担保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制度,它对于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促进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无论是作为债权人、债务人还是保证人,都应该了解保证担保的相关法律规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