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定买卖契约书是什么样的?有什么效力?
我最近有预定购买一套房子,对方给了我一份房屋预定买卖契约书。我不太懂这个,也不知道签了之后有什么效力,这份契约书有什么内容?签了之后对我有啥约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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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定买卖契约书是在房屋正式买卖之前,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相关事宜达成初步意向而签订的一种协议。简单来说,它是为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做准备的一个预先约定。 从法律概念来讲,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虽然它不是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但对双方都有一定的约束作用。比如,双方在契约书中约定了房屋的基本信息,像房屋的位置、面积、户型等,这就确定了交易的标的物。同时,可能还会约定定金条款,买方支付定金后,如果买方违约不购买房屋,定金可能就无法收回;如果卖方违约不出售房屋,可能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房屋预定买卖契约书通常以书面形式呈现,只要符合合同的成立要件,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在内容方面,一般会包含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房屋的详细情况,包括地址、面积、楼层等;预定买卖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比如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期付款,定金的金额和支付时间等;还有房屋交付的时间和条件;违约责任,即如果一方违反契约书的约定,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 此外,房屋预定买卖契约书并不意味着房屋的产权已经转移。要完成房屋产权的转移,还需要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以,在签订房屋预定买卖契约书时,买方和卖方都应该仔细阅读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如果对契约书的条款有疑问或者不确定的地方,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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