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最近听说有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这个说法。我有点担心自己会不会不小心触犯,想了解一下到底什么是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它的构成条件、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有没有具体的案例能让我更好地理解。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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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简单来说,就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去经营和自己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并且获取了非法利益,数额还比较大的犯罪行为。
这里面有几个关键概念。“利用职务便利”,就是指这些董事、经理利用自己在公司所拥有的职权,比如掌握的商业秘密、客户资源、经营渠道等优势条件。“经营同类营业”,就是去做和自己所在国有公司、企业相同或者类似的业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要构成这个罪,需要满足几个条件。首先主体必须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其次,要有利用职务便利经营同类营业的行为。最后,获取的非法利益要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关于数额巨大的具体标准,司法实践中一般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举个例子,某国有电器公司的经理,利用自己在公司掌握的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私下又开了一家电器销售公司,和自己任职的公司经营同类产品,并且赚了很多钱,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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