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法集资罪?


非法集资罪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在我国刑法中,与非法集资相关的主要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指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这种行为有几个特点,首先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其次是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再者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最后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比如一些公司以投资项目为名,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宣传,承诺高额利息回报来吸收资金,就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集资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这里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关键,通常表现为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携带集资款逃匿等情形。例如,一些不法分子虚构项目,骗取投资者的资金后用于个人挥霍,这就符合集资诈骗罪的特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总之,非法集资是严重破坏金融秩序的行为,不仅会给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也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警惕,避免陷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