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医疗欺诈,医疗欺诈行为应该向哪里举报投诉?


医疗欺诈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故意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使患者产生错误认识而接受其医疗服务,从而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医院或医生通过欺骗的方式让患者多花钱或者接受不必要的治疗。 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在医疗领域,如果患者因为医疗欺诈行为与医疗机构签订了医疗服务合同,患者可以依据此条法律规定,请求撤销该合同。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以,医疗欺诈行为中的患者也可以视为消费者,有权要求三倍赔偿。 当遇到医疗欺诈行为时,患者可以向多个部门进行举报投诉。首先,可以向医院内部的相关部门,如医务科、投诉办公室等进行反映。医院内部通常有相应的投诉处理机制,会对患者的投诉进行调查和处理。 其次,患者还可以向当地的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举报。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医疗机构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医疗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卫生健康委员会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存在医疗欺诈行为的医疗机构进行处罚。 此外,患者也可以向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维护市场秩序,打击不正当竞争和欺诈行为。如果医疗欺诈行为涉及价格欺诈等问题,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最后,如果患者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诉讼过程中,患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医疗机构存在欺诈行为,如病历、检查报告、收费凭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