谦抑性原则是什么?


谦抑性原则是现代法律尤其是刑法领域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简单来说,谦抑性原则要求法律不能过度干预社会生活,要保持克制和谨慎。在采取措施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权益时,只有在其他手段都无法有效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才动用法律手段。 从刑法角度来看,谦抑性原则体现在多个方面。首先是立法上的谦抑。立法机关在制定刑法时,不能随意地将某种行为规定为犯罪。只有当该行为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并且通过其他非刑事的手段(如道德谴责、民事赔偿等)无法有效遏制时,才应当将其纳入刑法的调整范围。例如,对于一些轻微的不道德行为,如果可以通过舆论监督和道德教育来纠正,就没必要将其规定为犯罪。这体现了刑法作为最严厉的法律手段,应当谨慎使用。我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就是立法谦抑性的体现。 其次是司法上的谦抑。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在认定犯罪和量刑时也应当遵循谦抑性原则。对于可定罪可不定罪的行为,应当倾向于不定罪;对于可判处较重刑罚也可判处较轻刑罚的情况,应当倾向于判处较轻刑罚。比如在一些经济犯罪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积极退赃退赔,挽回被害人的损失,并且犯罪情节不是特别严重,司法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从轻处罚。这体现了刑法的宽容性和人道性,也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改造和回归社会。 谦抑性原则的意义重大。一方面,它有助于保障公民的自由和权利。法律过度干预会限制公民的行为自由,而谦抑性原则可以防止法律的滥用,使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更广阔的活动空间。另一方面,它有利于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将有限的司法资源集中用于处理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提高司法效率,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 总的来说,谦抑性原则是法律理性和文明的体现,它贯穿于立法、司法等各个环节,对于构建和谐、有序的法治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