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是什么样的产权性质?


安置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要弄清楚安置房的产权性质,我们得先明白它和其他类型房屋产权的差异。 通常来说,产权分为完全产权和有限产权。完全产权意味着房屋所有者拥有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完整权利,比如常见的普通商品房,购房者在付清房款并完成产权登记后,就拥有了完全产权,可以自由地进行买卖、抵押等操作。而有限产权则是在某些方面受到一定限制的产权。 安置房的产权性质比较多样化。有些安置房是拥有完全产权的,这种情况一般是因为拆迁安置过程遵循了正规的程序,土地性质为出让性质,和普通商品房类似。在办理完相关产权登记手续后,业主可以像对待普通商品房一样自由交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这类安置房的交易只要符合登记等规定,其产权流转就受法律保护。 然而,也有很多安置房是有限产权。部分安置房所占用的土地是划拨性质,这就导致其在产权方面存在限制。比如,在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有的地方规定是5年。这是因为划拨土地是政府无偿提供给特定项目使用的,如果要上市交易,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将土地性质转变为出让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所以,这类安置房在限制期限内,其处分权受到了约束。 总之,安置房的产权性质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土地性质、相关政策规定以及是否完成必要的手续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在涉及安置房产权交易等问题时,一定要了解清楚其产权状况,避免出现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