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是撤销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撤销权?

我在和别人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感觉对方可能存在欺诈行为,导致我做出了不太合理的决定。我听说有撤销权这么个东西,但不太清楚具体是怎么回事。想问问什么是撤销权,像我这种情况能不能行使撤销权,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行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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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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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实施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依法享有的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通俗来讲,就是当有人做了损害你合法权益的事,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请求法院把这个行为撤销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撤销权有相关规定。其中,在合同领域,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比如说,你以为买的是A产品,结果对方给的是B产品,这就是重大误解,你就可以行使撤销权。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就像你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觉得对方有欺诈行为,这种情况就符合此条规定,你是有可能行使撤销权的。 还有,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比如有人威胁你签订合同,你就可以申请撤销。 另外,在债权债务方面,《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故意减少自己的财产,让你作为债权人的权益受损,你就有撤销权。 不过,撤销权的行使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所以,一旦发现自己可能有撤销权的情况,要及时行使权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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