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结婚时房产去名后离婚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我结婚的时候把房产证上自己的名字去掉了,现在和另一半感情不和准备离婚,我就想知道之前房产去名这个事儿,在离婚的时候会对房产分割这些有啥影响啊?心里没底,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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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结婚时房产去名”这一行为在法律上的意义。在婚姻关系中,房产证上去名通常意味着对房产所有权的一种处分。当一方将自己的名字从房产证上去掉,可能是基于赠与、夫妻财产约定等原因。 从赠与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结婚时房产去名,如果符合赠与的构成要件,那么就相当于一方将自己对房产的份额赠与给了另一方。一旦赠与完成(即完成了房产的更名手续),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随意撤销的,除非存在法定的可撤销情形,比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 从夫妻财产约定方面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结婚时房产去名是基于夫妻双方有书面的财产约定,那么在离婚时就按照该约定来处理房产。 在离婚时,如果房产已经完成去名,一般而言,房产可能会被认定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当时去名并非出于真实的赠与意思表示,或者存在其他法定情形,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进行公平的分割。例如,虽然房产证上去名了,但双方有口头约定房产仍为共同所有,并且有相关的证据可以证明,那么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房产进行分割。此外,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另一方参与了还贷,即使房产证上去名了,参与还贷的一方也可能有权要求对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总之,结婚时房产去名后离婚的房产处理情况较为复杂,需要根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房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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