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和法律婚姻有哪些区别?


事实婚姻和法律婚姻存在多方面区别。 首先是概念不同。法律婚姻是男女双方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合法婚姻。比如要达到法定婚龄,男方22周岁、女方20周岁,双方自愿,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并且要履行法定结婚登记程序。而事实婚姻是没有配偶的男女,没进行结婚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周围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的两性结合。 效力方面也有差异。法律婚姻受法律全面保护,夫妻在财产上通常是共有制,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等。比如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而事实婚姻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具有一定法律效力;之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不受法律婚姻同等保护。 形式上,法律婚姻有法定的登记形式,这是婚姻关系合法成立的法定公示手段,领了结婚证才确立夫妻关系。事实婚姻则缺乏这种法定形式要件,仅靠共同生活和群众认可。 在人身关系上,合法婚姻关系确立后,夫妻有相互扶助义务,一方不能随便遗弃另一方,否则担责。事实婚姻双方不具有这种确切人身关系,意外事件发生时,合法权利难获充分保护。 财产关系方面,合法婚姻中夫妻平等,婚后共同拥有家庭财产,另有约定除外。事实婚姻无法保障财产关系平等合法,争端发生时,弱势方权益难保障。 子女抚养上,合法婚姻夫妻双方都有抚养子女同等义务,婚姻关系结束也不能免除。事实婚姻因适用法律困难,婚姻变故时子女抚养问题难解决。 财产继承方面,合法婚姻夫妻互为第一继承人,一方意外或死亡,另一方有法定继承权。事实婚姻无法保障这种继承权。 离婚时,法律婚姻调解不成,司法机关可判决不准离婚保护一方权益;事实婚姻调解不成只能判决解除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在1994年2月1日这一天之前具备了结婚实质要件的同居关系,为事实婚姻关系。 相关概念: 事实婚姻:未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且被群众认为是夫妻的两性结合。 法律婚姻:按法律规定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合法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