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股东退股?


股东退股指的是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收回其所持股权的价值,从而绝对丧失其社员地位的制度。简单来说,就是股东不想再继续做这家公司的股东了,通过一定的方式把自己的股份处理掉,退出公司。 从法律角度来看,股东退股并非随意而为,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股东退股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的方式。第一种是股权转让,这是最常见的退股方式。股东可以将自己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这叫做内部转让;也可以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即外部转让。在进行外部转让时,根据《公司法》规定,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二种是公司回购股权。当出现前面提到的《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时,股东就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自己的股权。公司回购股权后,应当及时办理减资等相关手续。 第三种是公司解散。如果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解散后,经过清算程序,股东可以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剩余财产,从而实现退股。 股东退股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对于退股股东而言,其丧失了股东资格,不再享有股东的权利,如分红权、表决权等。同时,也不再对公司承担股东的义务。对于公司来说,股东退股可能会导致公司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影响公司的治理和决策。如果是因为公司回购股权导致注册资本减少,公司还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减资程序,通知债权人并公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