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海难救助特别补偿是什么?

我是一名船员,最近在海上作业时遇到有船只遇险进行了救助。听说有海难救助特别补偿这回事,但不太清楚具体是怎样的。我想知道这个补偿是怎么界定的,满足什么条件能获得,补偿标准又如何。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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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难救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海难救助特别补偿是海商法中一个重要的概念,下面为您详细解读。首先,海难救助是指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对遇险的船舶和其他财产进行的救助行为。当救助人对构成环境污染损害危险的船舶或者船上货物进行救助时,可能会涉及到特别补偿。 根据我国《海商法》第182条规定,对构成环境污染损害危险的船舶或者船上货物进行的救助,救助方依照本法第180条规定获得的救助报酬,少于依照本条规定可以得到的特别补偿的,救助方有权依照本条规定,从船舶所有人处获得相当于救助费用的特别补偿。这里所说的救助费用,是指救助方在救助作业中直接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实际使用救助设备、投入救助人员的合理费用。 特别补偿的计算是有明确规则的。如果救助作业取得防止或者减少环境污染损害效果的,船舶所有人向救助方支付的特别补偿可以另行增加,增加的数额可以达到救助费用的30%。受理争议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为适当,并且考虑《海商法》第180条第1款的规定,可以判决或者裁决进一步增加特别补偿数额;但是,在任何情况下,增加部分不得超过救助费用的100%。 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救助方才能获得特别补偿。一方面,被救助的对象必须是构成环境污染损害危险的船舶或者船上货物。另一方面,救助方在救助作业中实际支付了合理费用,并且投入了救助设备和人员。 海难救助特别补偿制度的设立,旨在鼓励救助人积极参与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船舶或货物的救助行动,减少海洋环境污染的风险。它在保障救助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有利于维护海洋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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