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义务加班有工资吗?
我最近经常在下班后自愿留下来加班,也没和公司提过要加班费的事儿。但我现在想想,这也付出了劳动,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像我这种自愿义务加班的情况,到底有没有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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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自愿义务加班”的含义。自愿义务加班指的是员工在没有受到用人单位的要求、安排,完全基于自身意愿,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额外进行工作,并且不要求单位支付报酬的行为。 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这里强调的是“用人单位安排”。 也就是说,如果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单位就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但对于自愿义务加班,因为并非是用人单位的安排,所以用人单位通常没有支付加班工资的法律义务。不过,如果员工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以隐蔽方式要求员工加班,比如通过设定不合理的工作任务量等方式变相迫使员工加班,那么这种情况可能就不能简单认定为自愿加班,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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