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辩权的作用是什么?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在法律关系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下面将从不同方面来阐述抗辩权的作用。 首先,抗辩权具有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作用。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一方当事人要求另一方履行义务时,如果另一方认为对方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就可以行使抗辩权来拒绝履行。例如,在双务合同中,一方未履行自己的义务却要求另一方履行,另一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这一规定就赋予了当事人在特定情况下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其次,抗辩权有助于维护交易安全和公平。在商业交易中,双方都希望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交易能够公平进行。抗辩权的存在使得当事人在面对不合理的要求时能够有合法的手段进行对抗,避免因不合理的履行要求而遭受损失。比如,不安抗辩权可以让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在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时,中止履行自己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一规定既保护了先履行方的利益,又维护了交易的公平性。 再者,抗辩权可以促使当事人积极履行义务。当一方行使抗辩权时,另一方就会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从而促使其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例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一方行使了先履行抗辩权,要求对方先履行义务,那么对方为了使合同能够顺利继续履行,就会积极完成自己应尽的义务。这种机制有助于提高合同的履行效率,保障合同目的的实现。 最后,抗辩权在诉讼过程中也具有重要作用。在民事诉讼中,被告可以通过行使抗辩权来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如果被告的抗辩理由成立,法院可能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从而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例如,在债务纠纷案件中,被告可以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这一规定为被告在诉讼中提供了合法的抗辩依据。 综上所述,抗辩权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和公平、促使当事人履行义务以及在诉讼中维护自身权益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