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申请注册发文是什么意思?
我申请了商标异议,然后收到了商 标异议申请注册发文,但是我不太明白这到底是啥意思。这是代表我的申请通过了,还是有其他的含义呢?我很想弄清楚这个发文具体意味着什么,对我的商标异议申请有什么影响。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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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申请注册发文是在商标注册过程中涉及异议程序的一个环节。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商标异议。商标异议是指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也就是说,当一个商标被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后,其他人如果觉得这个商标存在问题,比如和自己的商标相似、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等,就可以提出异议。
而商标异议申请注册发文,就是商标局针对商标异议申请所发出的相关文件。这些文件可能包含多种内容。如果是受理通知书类的发文,那就意味着商标局已经收到了你的异议申请,并正式受理了这个案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如果是关于异议审查结果的发文,可能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支持异议人的请求,认为被异议商标不应该被注册,这种情况下,商标就不会被核准注册;另一种是驳回异议人的请求,认为被异议商标可以注册,此时商标将继续完成注册流程。无论哪种结果,商标局都会以发文的形式通知相关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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