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小心哪些中介骗局?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在很多场景下都会接触到中介,如房屋买卖、求职、留学等,但中介行业也存在不少骗局,以下为您详细介绍一些常见的中介骗局类型及相关法律依据。 ### 虚假房源骗局 这是房屋中介领域常见的骗局。中介往往会发布一些价格极低、条件极好的虚假房源信息来吸引客户。等客户联系后,中介会以各种理由说该房源已租售,然后推荐其他高价房源。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消费者因虚假房源信息产生了经济损失,中介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隐瞒重要信息骗局 在房屋买卖或租赁中介服务中,中介可能会隐瞒房屋的重要信息,比如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产权纠纷等。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若中介隐瞒重要信息给委托人造成损失,不仅拿不到服务报酬,还要进行赔偿。 ### 求职中介收费骗局 一些求职中介会以各种名义收取求职者费用,如建档费、押金、手续费等,然后以各种理由拖延介绍工作,甚至最后消失不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职业中介机构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这表明此类非法收费行为是受到法律制裁的。 ### 留学中介承诺骗局 留学中介可能会承诺帮助学生申请到特定的学校,但最后无法兑现承诺,却拒绝退还费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所以,留学中介如果无法兑现承诺,需要退还费用并承担相应责任。 为了避免陷入中介骗局,大家在与中介打交道时,一定要仔细核实信息,签订详细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遭遇中介骗局,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