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去法院起诉离婚都需要什么?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不想协议离婚,想走法律程序去法院起诉。但我不太清楚起诉离婚具体都需要些什么,是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还是有什么手续,又或者有什么条件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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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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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了解一系列的要求和准备相关的材料,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起诉离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起诉离婚要基于夫妻感情破裂这一基本条件。 其次,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必备材料包括:一是离婚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事实与理由(说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等内容。二是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三是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四是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如果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五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也可以再详细说明。此外,如果有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也应当一并提交,比如能证明对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证人证言;能证明实施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能证明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的相关证据等。 最后,关于起诉的手续。第一步,原告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步,法院在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会裁定不予受理。第三步,立案后,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送达传票。第四步,开庭审理时,双方需要按照传票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庭审,在法庭上进行陈述、辩论等环节。第五步,法院根据庭审情况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如果调解无效,会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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