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物权法第四条指出什么的物权受法律保护?

我想弄清楚物权法第四条的规定,在实际生活里,很多财产的归属和使用容易产生纠纷。我就想知道按照这条法律,到底哪些物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这样心里能有个底,以后遇到类似的事也知道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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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废止,相关内容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所涵盖。原《物权法》第四条对应《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该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这里的“国家的物权”,简单来说就是国家对属于它的财产所拥有的权利。国家财产包括很多,像矿产资源、国有土地、国家所有的文物等。国家通过法律来保障这些财产的安全和合理利用,防止被非法侵占或破坏。 “集体的物权”,指的是劳动群众集体组织对其财产享有的权利。比如农村集体组织对集体土地、生产设施等拥有的权利。集体的财产是集体成员共同劳动积累的成果,受到法律保护,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随意侵犯。 “私人的物权”,是自然人依法对其合法财产享有的权利。私人的合法财产包括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等。私人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财产,其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障。 “其他权利人的物权”,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涵盖了除国家、集体、私人之外的其他主体的物权。比如社会团体对其合法财产享有的物权等。无论是什么主体的物权,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都能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不允许任何组织或个人进行侵犯。如果物权受到侵害,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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