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享有哪些权利?
我家里最近涉及到遗产继承的事情,对于继承人具体都有什么权利不太清楚。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继承人都能享有哪些权利,是从继承开始就自动拥有这些权利,还是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之类才能获得这些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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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依法享有多方面的权利。 首先,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这意味着继承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要接受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明确规定的,充分体现了对继承人自主意愿的尊重。 其次,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只要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那么从继承开始时起,就有权获得被继承人留下的财产。比如被继承人有房产、存款等,符合条件的继承人就可以依法取得。 再者,继承人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当遗产由多个继承人共同继承时,如果有继承人提出请求,在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遗产就可以进行分割。这样可以确保每个继承人的权益得到合理的分配。 然后,继承人有管理遗产的权利。特别是那些实际占有遗产的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之前,有责任认真管理遗产,防止遗产受到损害或灭失。 另外,部分继承人还有执行遗嘱的权利。如果被继承人留下了遗嘱,指定了某些继承人来执行遗嘱内容,那么这些继承人就有按照遗嘱安排处理遗产等相关事宜的权利和义务。 相关概念: 接受继承:就是继承人同意接受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等权益。 放弃继承:继承人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被继承人的遗产 。 遗产分割:是指多个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财产,按照一定规则进行分配。 遗嘱执行: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的内容,对遗产等事务进行处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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