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局采取冻结措施应出具什么?
我遇到个事儿,稽查局对我的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我不太清楚他们按规定应该给我出具什么东西。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稽查局在采取冻结措施的时候,是必须要出具某些文件或者手续的吧,具体应该出具啥呢?
展开


稽查局采取冻结措施时,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具相应的文件和手续。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稽查局在进行税收保全等措施时,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当采取冻结纳税人存款账户等措施时,应当向纳税人交付由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的冻结存款通知书。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法律文书,它明确了冻结的依据、被冻结的账户信息等内容,表明冻结行为是经过合法审批的。 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稽查局实施冻结存款、汇款等行政强制措施,应当当场制作现场笔录,并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同时,稽查局应当向金融机构交付冻结通知书,金融机构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予以冻结,不得拖延,不得在冻结前向当事人泄露信息。 此外,稽查局还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冻结决定的行政机关、冻结的理由和依据、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这些告知内容一般会以书面形式送达给当事人,以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救济权。总之,稽查局采取冻结措施时,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出具一系列文件和履行告知义务,以确保冻结措施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