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样的情况属于医疗事故?

我去医院看病,治疗后感觉情况更糟了。我怀疑这是医疗事故,但又不确定。想知道在法律上,怎样的情况才算是医疗事故呢?是医生操作失误,还是用药错误,又或者有其他的判定标准?希望了解具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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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明确了上述医疗事故的定义。这意味着构成医疗事故需要满足几个关键条件。 首先,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就是我们平常去看病的医院、诊所等,医务人员则是在这些机构里工作的医生、护士等专业人员。 其次,要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这些是医疗行业必须遵守的准则。比如医生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手术前的检查,或者护士拿错了药,这些都属于违反规定的行为。 再者,必须存在过失。这里的过失强调不是故意的,如果是医生故意对患者造成伤害,那就不属于医疗事故的范畴,而可能涉及其他更严重的犯罪行为了。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就是医生本来应该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给患者带来不良后果,但因为疏忽没有预见;过于自信的过失则是医生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有不良后果,但却轻信能够避免。 最后,要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也就是说患者的身体因为医疗行为受到了伤害,比如留下了残疾、器官功能障碍等。如果仅仅是医疗过程中存在一些小瑕疵,但并没有对患者的身体造成实质性的损害,一般也不构成医疗事故。 只有当这些条件都满足时,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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