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领了失业金后又参加工作了该怎么办?

我之前失业了,申请领取了失业金。现在我找到了新工作,开始上班了。我不知道之前领的失业金会不会有影响,之后要怎么处理这个情况,是要退还吗?还是有其他的操作,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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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业金处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您领取失业金期间又重新参加工作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失业金的概念。失业金,也就是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保障失业人员在失去工作收入期间的基本生活。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重新就业后,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这是因为重新就业意味着您已经有了新的收入来源,不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一旦您重新参加工作,应及时告知当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一般来说,您所在的新单位会为您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社保系统会自动识别到您已经重新就业。经办机构在得知您重新就业的情况后,会停止为您发放失业金。 需要注意的是,不需要退还已经领取的失业金。因为在您领取失业金期间,您是符合领取条件的,之前领取的失业金是合法合规的。而且,您重新就业后又再次失业的话,缴费时间会重新计算,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所以,当您重新工作后,只需按规定及时告知相关部门,后续按照流程处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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