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分割财产后反悔了该怎么办?
我和前妻签了离婚协议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可现在我觉得当时的分割不太公平,心里很纠结。想问下,签了离婚协议分割财产后又反悔,从法律上来说该怎么处理呢?不知道有没有补救的办法。
展开


当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并对财产进行分割后,如果一方反悔,处理方式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双方还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离婚协议还未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此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并且可以重新协商财产分割方案。因为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生效条件的协议,在离婚这一条件未成就时,协议不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都不受其约束。 其次,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已经生效。但如果一方能够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这里的欺诈是指一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胁迫则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所以,在离婚协议分割财产后反悔,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来采取合适的解决办法。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