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发生后辞职该怎么办?


当发生工伤后选择辞职,需要按以下步骤来处理以保障自身权益。 首先,要明确工伤认定的重要性。工伤认定是确定你所受伤害属于工伤范畴的关键环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而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一步是为了确定工伤对你劳动能力造成的影响程度,从而确定相应的赔偿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然后,就是关于赔偿的问题。根据不同的情况,赔偿项目也有所不同。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赔偿责任都将由单位承担。 最后,在辞职时,要注意与单位做好沟通和交接工作。妥善处理好工作交接事宜,同时要求单位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如果与单位在赔偿等问题上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解决。总之,工伤后辞职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