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无法治愈后期该怎么办?

我之前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经过治疗发现没办法完全治愈。我不知道之后该怎么处理,是继续找单位负责吗?之后的康复费用、生活保障这些该怎么解决呢?我很迷茫,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工伤后续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发生工伤且无法治愈时,后期可按以下步骤和方式处理: 首先,工伤认定是基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只有经过认定为工伤,后续的权益才能得到法律保障。 其次,劳动能力鉴定很关键。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确定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和生活自理能力情况,这对于后续的赔偿和待遇享受至关重要。 关于后续的待遇和保障: 医疗待遇方面,工伤职工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工伤职工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伤残待遇方面,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工伤职工可以享受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例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等。此外,对于难以安排工作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生活护理待遇方面,如果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上述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承担相应责任,工伤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工伤无法治愈后期,工伤职工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自己能得到应有的待遇和保障。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