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做司法矫正检察院让取保候审该怎么办?


首先,咱们来了解一下取保候审这个概念。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意思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通过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的方式,保证自己遵守相关规定,暂时不被羁押,等待案件的进一步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对于没有做司法矫正,检察院却让取保候审这种情况,你不用过于担心。司法矫正是针对可能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在社区进行的一种刑罚执行活动。而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和司法矫正不是同一回事。 当检察院通知你可以取保候审时,你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做。第一步,积极配合检察院的工作,按照要求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如果选择保证人,保证人需要符合一定条件,比如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等。如果选择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第二步,严格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第三步,在取保候审期间,保持与检察院的沟通,及时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同时,也要做好随时接受进一步调查和审判的准备。如果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可能会被取消取保候审,重新羁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