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当事人不在一个辖区法院管辖该怎么办?

我和对方打官司,但是我们不在一个辖区。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应该由哪个法院来处理我们的案子,是我这边的法院,还是对方那边的,又或者有其他规定?我想知道具体该怎么确定管辖法院。
展开 view-more
  • #法院管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当事人不在一个辖区时,法院管辖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案件类型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了解一下地域管辖的基本概念。地域管辖就是指不同地区的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简单来说,就是确定哪个地方的法院有权审理你的案子。 在民事案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就是通常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去起诉。被告住所地指的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如果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那么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例如,张三和李四不在一个辖区,张三起诉李四,一般要到李四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合同纠纷案件,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是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在刑事案件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行政案件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总之,当事人不在一个辖区时,要根据案件性质,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法院。如果自己不确定,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者向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询问。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