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一年没有审理该怎么办?
我之前被取保候审了,现在都过去一年了,案子还没审理。我心里特别没底,也不知道这种情况正不正常,我该做点什么来维护自己权益呢,实在是很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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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当取保候审一年没有审理时,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你可以向执行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或者决定取保候审的司法机关(如检察院、法院)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因为他们有义务告知你案件的当前状态以及后续的安排。你可以通过书面申请或者直接前往办公地点询问。其次,如果经了解发现是司法机关的工作失误导致超期未审理,你有权要求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因为超过法定期限的取保候审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再者,你还可以向相关的司法监督部门,如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部门反映情况,要求他们对案件的进展进行监督,确保司法程序依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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