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出租住房增值税是怎样规定的?
我自己有套住房出租出去了,不太清楚在增值税方面是怎么规定的。不知道需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缴纳的话税率是多少,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希望了解下这方面的具体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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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自然人出租住房涉及到增值税的相关规定。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就是对商品或者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简单来说,就是你因为出租住房获得了收入,这部分收入有增值的部分,可能就需要缴纳增值税。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其他个人,也就是自然人,出租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而对于自然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款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比如,你每个月收到的房租是含税的5250元,那么应缴纳的增值税就是5250÷(1+5%)×1.5% = 75元。 此外,如果自然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比如,你一次性收取了一年的房租60000元,平均到每个月就是5000元,未超过10万元,这种情况下就不用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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