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住房有哪些增值税优惠政策?
我自己有套房子出租出去了,听说个人出租住房在增值税方面有优惠政策,但不太清楚具体是怎样的。我想知道能享受哪些优惠,优惠力度多大,符合什么条件才能享受,所以来问问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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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租住房在增值税方面确实有一定的优惠政策。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从基本概念上来说,增值税是对商品或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对于个人出租住房这种行为,在增值税的征收上给予了一定的优惠照顾。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具体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这里的含税销售额就是您出租住房实际收到的租金收入。 例如,您每月收取的含税租金是5000元,那么按照这个公式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就是5000÷(1+5%)×1.5% ≈ 71.43元。如果没有这个优惠政策,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就是5000÷(1+5%)×5% ≈ 238.10元。通过对比可以看出,优惠政策大大减轻了个人出租住房的税收负担。 另外,对于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这一政策进一步为个人出租住房提供了税收优惠,使得更多小规模的出租行为能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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