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共有人一方不配合办理房产证怎么办?

我和朋友共同买了套房子,现在要办房产证,可朋友却不配合。我很着急,因为这房产证不办下来,很多事都没办法进行。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解决,有没有什么有效的办法能让朋友配合办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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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有房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共有人一方不配合办理房产证的情况时,我们可以从多个角度来解决问题。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共有是指两个或以上的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则是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如果不配合办理房产证的行为严重影响到了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受影响的共有人可以依据此条规定,请求分割共有财产。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在购房合同或者其他协议中约定了各方有配合办理房产证的义务,那么不配合的一方就构成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继续履行配合办理房产证的义务。 具体解决办法如下:第一步,可以先尝试与不配合的共有人进行友好沟通,了解其不配合的原因,协商解决问题,尽量达成一致意见让其配合办理。第二步,如果沟通协商无果,可以书面催告对方,明确告知其有配合办理房产证的义务以及不配合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第三步,若书面催告后对方仍不配合,受影响的共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履行配合办理房产证的义务。在获得胜诉判决后,如果对方依然拒不履行,还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来完成房产证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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