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跑了担保人该怎么办?
我给一个朋友做了担保,现在他成失信人后跑了,债主天天找我要钱,我实在不知道该咋办了。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我作为担保人接下来该怎么做,要承担什么责任,有没有办法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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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失信人跑了,担保人面临着较为复杂的法律情况。下面我们来详细说说担保人此时该怎么办。 首先,我们要明白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这两种保证方式下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不一样的。一般保证是指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在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得先找债务人,只有在债务人确实还不上钱了,才能找担保人。而连带责任保证则不同,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下,一旦债务人跑了,债权人可以直接找担保人要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当失信人跑了,担保人如果承担了保证责任,替债务人偿还了债务,那么担保人就依法取得了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所以,当失信人跑了,担保人首先要确定自己的保证方式,看看自己到底要承担怎样的责任。如果承担了责任,就要及时行使追偿权,通过合法途径向债务人追讨自己替他偿还的钱。同时,担保人在面对债权人的追讨时,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要求债权人提供合理的债务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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