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钱后失踪该怎么办?

有人欠了我钱,现在人找不到了,电话不接微信不回,就这么失踪了。我特别着急,这钱对我来说不是小数目。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通过什么合法途径把钱要回来呢?有什么具体的办法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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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遇到有人欠钱后失踪的情况,不用过于着急,有多种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限内,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里的诉讼时效,简单说就是法律给债权人主张权利的一个时间限制,按照《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要是超过这个时间,对方可能会以此进行抗辩,债权人的权利就可能难以得到完全保障。对于下落不明的被告,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传票和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审判时被告依然不出席的,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义务人不履行义务的,出借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其次,还可以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之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财产代管人有义务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并且要从失踪人的财产里支付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 。 另外,如果债务有担保人或保证人,那么债权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欠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这些证据对于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至关重要。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公告送达: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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