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离婚了孩子还没出生该怎么办?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可我现在怀孕了,孩子还没出生。我很迷茫,不知道这种情况下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之类的问题该怎么处理,还有离婚的程序会不会和普通情况不一样,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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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要离婚但孩子还没出生的情况下,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关于离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女方想要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其次,关于孩子的抚养权。虽然孩子还没出生,但在离婚时也需要对孩子出生后的抚养问题进行考虑。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喂养。不过,如果母亲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特殊情况,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也可能会予以支持。 最后,关于抚养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为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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