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电子发票没有公司章怎么办?
我收到一张增值税电子发票,结果发现上面没有公司章。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合不合理,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我担心这张发票会不会不能用,影响我后续的报销等流程。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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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也就是说,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电子普票,本身就无需加盖发票专用章。如果您收到的是这种类型的电子发票,没有公司章是正常的,不影响其效力,可以正常用于报销等业务。 但如果您收到的不是通过上述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发票,按照传统规定,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若没有盖章,这张发票存在一定瑕疵。您可以及时联系开票方,说明情况,要求对方重新开具一张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 在实际操作中,对于没有盖章的发票,企业财务部门可能会拒绝接收用于报销。因为从财务规范和税务合规的角度看,符合规定的发票是进行财务核算和税务处理的重要凭证。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确保发票符合规定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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