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拒不申请工伤认定该怎么办?


当用人单位拒不申请工伤认定时,劳动者可以自行采取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解决办法。 首先,我们要明确工伤认定的重要性。工伤认定是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一旦被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就可以依据相关规定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等权益。《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要承担相应的费用风险。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自己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此外,在申请过程中,如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需要用人单位提供相关证据,而用人单位拒不提供的,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总之,当用人单位拒不申请工伤认定时,劳动者要及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准备好相关材料,自行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不能逃避其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