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开劳务公司破产了该怎么办?

我开了一家劳务公司,最近经营状况特别差,感觉快破产了。我不太清楚公司破产之后要走什么流程,也不知道员工安置、债务处理这些该怎么解决,想问问开劳务公司破产后具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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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劳务公司面临破产情况时,需要遵循一系列法律规定来处理相关事务。首先要明确破产的概念,破产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宣告其终止法人资格的法律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当公司出现破产原因时,债务人(也就是劳务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如果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一旦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会指定管理人。管理人的职责是接管公司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公司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事务;决定公司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等。管理人要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评估,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同时,对公司的债务进行登记和审核,包括拖欠员工的工资、社保费用,以及对外的借款、货款等。 对于员工安置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债务清偿方面,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最后,当破产程序终结后,管理人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公司的法人资格正式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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