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没有续签该怎么办?


当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时,需要分不同情况来处理。 首先,我们得明确几个关键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而续签劳动合同,则是在原合同到期后,双方继续保持劳动关系而重新签订合同的行为。 如果是用人单位方面不续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就是劳动合同期满的情形。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比如,你在公司工作了3年5个月,那么公司应该支付给你3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要是劳动者方面不续签。又分为两种情况。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劳动者仍然不续签的,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公司提出按照原工资待遇甚至提高工资待遇和你续签合同,你不愿意,这种情况下公司就不用给你经济补偿。但如果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原来你的工资是每月5000元,合同到期后公司说续签的话工资降为4000元,你不同意续签,这时公司就需要给你经济补偿。 此外,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这并不意味着双方建立了新的劳动合同关系,这种状态下双方的权益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了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应当及时续签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