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离婚不要孩子该怎么办?
我和孩子爸爸打算离婚,可他妈妈明确表示不要孩子。我一个人养孩子压力很大,也没那么多精力。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妈妈这种不要孩子的做法可行吗?我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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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父母对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这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失。也就是说,即便父母离婚了,他们依然要对孩子负责,保障孩子的成长和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当妈妈在离婚时明确表示不要孩子,首先双方可以尝试协商解决抚养问题。如果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比如确定孩子由爸爸抚养,妈妈按照一定的标准支付抚养费,这是比较理想的情况。但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以确保孩子能够在最有利的环境中成长。这些因素包括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孩子的意愿等。如果妈妈不要孩子,但爸爸的抚养条件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法院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爸爸,同时会要求妈妈支付抚养费,以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教育需求。抚养费的数额会根据妈妈的收入情况、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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