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冷静期过后一方不去领证该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去申请了离婚,经过30天离婚冷静期后,现在要去领证了,可对方突然变卦不想去。我想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我还能顺利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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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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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离婚冷静期过后一方不去领证该怎么办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离婚冷静期这个概念。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后,婚姻登记机关给予双方30天的冷静思考时间。在这30天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而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如果离婚冷静期过后一方不去领证,就意味着双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还想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再次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一系列流程。另一种途径就是通过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若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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