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买房过户时原房主不肯来签字该怎么办?

我买了套房子,现在到了过户环节,可原房主却不肯来签字。我已经付了大部分房款,合同都签好了。我很担心房子过不了户,自己的钱也打水漂。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从法律角度我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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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过户
  • #合同违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买房过户时原房主不肯来签字,这是很多购房者可能会遇到的困扰。下面我们从不同方面来探讨解决办法。 首先,我们要明确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一般情况下,只要你们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就是有效的。合同一旦生效,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原房主有义务协助你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不来签字就属于违约行为。 当遇到原房主违约不肯签字的情况,第一步可以尝试与原房主进行沟通协商。你要心平气和地和对方说明情况,强调合同的约定和双方的责任。了解对方不肯签字的原因,也许是对方有一些合理的顾虑或者遇到了困难。比如,对方可能是因为时间安排不过来,你可以和对方重新协商一个合适的时间;如果是因为费用问题,你可以查看合同约定,协商解决。通过友好的沟通,有可能促使原房主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考虑发送书面通知。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联系方式,给原房主发送一份书面通知,明确告知对方其不履行协助过户义务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并要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如15天或30天)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同时,要保留好通知的凭证,比如快递单号、短信记录等,以备后续可能的法律程序使用。 要是书面通知也没有效果,那么你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房主继续履行合同,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在诉讼过程中,你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以证明你们之间的交易事实和原房主的违约行为。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原房主仍然不履行,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从而完成房屋过户手续。 此外,如果原房主的违约行为给你造成了损失,比如因为延迟过户导致你额外支付了租金等费用,你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要求原房主赔偿损失。该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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