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人欠我1000元不还该怎么办?

有人欠了我1000元,到了约定时间却不还钱。我催了几次,对方总是找借口推脱。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采取什么办法把钱要回来?要是走法律途径的话,具体该怎么做,又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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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有人欠您1000元不还,您可以参考以下办法: 首先,可以尝试协商解决。在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截止之后,通过友好沟通,了解对方不还钱的原因,看是否能协商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方案,比如分期偿付等模式。协商解决的好处是不伤和气,成本也低。 要是协商不成,还可以考虑诉诸法律途径。 起诉前要注意证据的收集,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并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另外,诉讼时效也很关键,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三年;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但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三年 内就可以。 接下来是起诉流程,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其他证据。 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简单说,就是过了这个时间,对方可能以此为由不还钱,您可能就失去了通过法律强制对方还钱的权利。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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