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一方不还该怎么办?
我和前妻离婚了,离婚协议里写明了共同债务两人分担。但现在到了还款时间,前妻却不肯还钱,债主一直找我。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处理,能不能让前妻承担她那部分债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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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一方不还时,这是很多人会遇到的困扰。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就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家庭生活、共同经营等目的所欠下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就说明,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都有偿还的责任。 如果在离婚时,双方已经对共同债务的分担达成了协议,而一方不按照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另一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步,可以先尝试和对方沟通协商,提醒对方按照约定履行还款责任。因为有时候对方可能是因为疏忽或者暂时经济困难而没有还款。 如果协商没有效果,那么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承担相应的债务份额。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离婚协议、债务凭证等,来证明债务的存在以及双方对债务分担的约定。 法院在审理后,如果认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并且对方确实违反了约定,就会判决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对方仍然拒不执行判决,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查封、扣押、冻结对方财产等方式来实现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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