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债务离婚了对方不给钱该怎么办?
我和配偶离婚了,当时有共同债务,本来说好一起还,可现在对方却不肯出钱了。我很苦恼,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我有哪些合法有效的办法能让对方承担他该还的那份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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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共同债务离婚了对方不给钱,您可以这样做: 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沟通协商,心平气和地讲清楚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的道理,提醒对方履行之前关于债务偿还的约定,促使对方主动还钱。 要是协商没有结果,那么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诉讼时,您要提供能证明共同债务的证据,比如借条、转账记录等。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判定债务该怎么承担,一般会遵循离婚时候的约定或者法律条文来定;要是没有约定,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通常就会把这债务认作夫妻共同债务,让双方一块承担。 等判决生效后,如果对方还是不履行还款义务,您能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查封、扣押、拍卖对方财产等手段,强制对方偿还债务。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比如因日常生活、生产经营(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为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所负的债务。 连带责任: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在夫妻共同债务中,双方就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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